荒谬的念头从脑子里冒出来。
不是他怕这个女人。
是这个东西搞错了因果关系。
它不是从他脑子里提取了“最恐惧的东西”,而是从他脑子里提取了“最想要的东西”。
然后把它包装成恐惧来吓他。
结果包装得太好了,好到他自己都没认出来。
林枫嘴角抽了一下。
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个“不可名状”的业务能力也太差了吧?
连恐惧和渴望都分不清?
还是说——在它的认知体系里,人类最深的渴望和最大的恐惧其实是同一件事?
求而不得,既是渴望,也是恐惧。
干!
如果这么解释的话,这东西认为他最渴望的东西是漂亮女人?
看不起谁呢?我特么这么肤浅嘛?
我堂堂七尺男儿追求的必须得是极致的力量,然后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啊呸!不对,我要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个山,我去,这么自我解剖下去,我特么好像确实肤浅了。
所以这叫什么?最了解你的人,不一定是你自己,反而可能是你的敌人。
林枫把自我怀疑的念头暂时按下去,让分身往前走了几步。
红裙女人还站在原地,金色长发在灰蒙蒙的天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她的脸依旧漂亮得不像话,眉眼间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
期待?
不对。
不是期待。
是审视。
她在等分身做出某种反应。
规则说“你将看到你最恐惧的东西,并永远留在那里”。
“看到”只是第一步。
真正让人“永远留下”的,应该是看到之后的反应。
林枫脑中闪过一句台词:不久之后她就会尊敬我,崇拜我,爱上我,对我欲罢不能!
然后,他产生了一个荒诞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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