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傻儿子啥时候学会动脑子了?”李大胆心中感叹,随后开口问:“怎么分土地的问题解决了,可这工分该怎么记?土地分了以后,各家都是自己单干,队里可没法给他们记工分了。”
人民公社时期实行的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制度,这三级分别为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
当时是“政社合一”的农村基层政权和组织,公社就相当于现在的乡或镇政府,是集体经济的最高领导机构。再往上到了县级,那就是国有经济了。
生产大队是中间的管理层次,相当于现在的“行政村”,实际掌握着农村生产资料的分配权。
一个生产大队会分为若干个生产队。生产队是最基本的核算单位,前面说的“队为基础”,指的就是生产队。
生产队是组织农民进行农业劳动的直接单位,每天给社员派工的就是生产队,计算和分配工分的也是生产队。
每天早晨,生产队给每个社员派工,比如派张三去耕地,派李四去割草,派王五去施肥,然后根据劳动强度分配工分。
正常情况下,一个男性青壮年劳动力,干一天活就是10工分。
假如一年上工300天,这个社员就挣了3000工分,年底的时候生产队就按照3000工分给这个社员分口粮、钱或者其他物资。
男女老幼的劳动能力有差异,所获得的工分是不一样的。青壮年男性劳动力是“整劳动力”,干一天是计10分,这被称之为“一个工”。
青壮年女性根据劳动任务强度的不同,每天6-8个工分。基本上生产队派给女性的劳动强度是要低于男性的,而且女性的上工时间也要比男性少,比如临近吃饭时间,女性可以先回家做饭。
老人分为两种,一是劳动能力较强的,他们只是体力不如年轻人,但经验丰富,他们可以做一些有技术含量的工作,比如饲养牲畜,看护庄稼,每天5-8个工分;而劳动力较弱的老人,只能做一些辅助性劳动,晒粮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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