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拓影纸由护印提供,拓影前后拍照编号;
二、印泥由东市见证提供,以防被掺溶剂;
三、拓影动作必须在门槛视野内完成,尾响符全程记录;
四、拓影完成后,立即对印影做“携粉谱抽样”,确认印泥颗粒分布与当日批次一致;
五、拓影样片当场订线封存,订线工具谱取样,防止后续换页。
这些机制不靠信任任何人,而靠把“换”的空间压到几乎为零。换得越难,掌心越疼;疼得越厉害,它越可能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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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午时,宗主侧终于答复。
答复不是“同意”或“拒绝”,而是一份更像“折中”的宗主裁示:同意提供静谕上位封存印的印影样片,但拓影地点必须在宗主侧机要室内完成;拓影过程允许议衡与护印在场,东市见证可在门槛外做存在性见证,但不得进入机要室;拓影样片不得带离宗主侧机要室,只能由宗主侧保管,议衡可抄录缺口形态描述。
这份裁示看起来像让步,实则仍在夺主导权:地点在机要室,意味着宗主侧可控;东市见证不得入内,意味着少一个互制;样片不得带离,意味着议衡拿不到原始物证,只能拿描述——而描述永远可以被质疑。
首衡看完裁示,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只问穆延一句:“宗主侧想提供样片却不让带离,是担心什么?担心我们窥私域?还是担心样片被我们拿去做对照?”
穆延站槛外,声音沉稳:“担心样片外泄,影响宗主侧封存权威。”
首衡平静:“权威若靠样片不外泄维持,那权威本就虚。你们担心的不是外泄,是复核。复核能拆遮。”
穆延不答。
首衡随即下裁定,裁得更硬也更合理:拓影地点可以在宗主侧机要室,但机要室必须临时设置为“公证廊同等门槛区域”,允许东市见证进入作存在性见证;拓影样片必须由护印与机要监共同封存,封存后样片交议衡监护库保管,宗主侧可申请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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