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统一语言,但重点不同。”
赵宁迅速问:“那视觉要不要统一成一套?”
“要。”林知微说,“统一颜色,统一字体,统一场景逻辑。以后用户看到这些元素,就要知道是见微。”
她停顿了一下,又补了一句。
“记住,品牌不是写出来的,是被反复认出来的。”
这句话像一根线,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拢紧了。
下午两点,设计初稿先发了过来。
页面整体没有走市面上常见的那种高饱和、强刺激风格,而是压得很稳,留白多,文字不吵,图片也都用的是日常场景里最容易让用户代入的角度。没有夸张的功效承诺,没有一眼看过去就让人想划走的满屏词堆。
林知微看了一遍,手指停在屏幕边缘。
“这个方向对了。”她说,“但还不够准。”
程意立刻坐直:“哪里不准?”
“第一屏的问题还没立住。”林知微点开页面,“现在只是看起来安静,没让人马上意识到,自己为什么要点下去。”
她指着第一张图。
“这里要换。不是‘产品图加文案’,而是‘问题场景加提示’。她不是来审美的,她是来找答案的。”
周放凑过来,仔细看了一会儿,忽然明白过来。
“也就是说,用户先看到的是自己,再看到我们。”
“对。”林知微说,“要让她觉得,见微不是在推销,是在替她说话。”
这话说得很轻,却让屋里几个人都安静下来。
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一步的意义不一样。
卖货的时候,用户关心的是值不值;做品牌的时候,用户关心的是你是不是懂我。前者靠成交,后者靠长期。前者能跑一波,后者才跑得久。
林知微把初稿的几处关键文案改掉。
“‘敏感肌修护’这四个字先不要放在最前面,太硬。”她说,“换成‘脸总是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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