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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我叫凌执,我是警察(第4节)

不该有中间地带。

直到遇见她。

她是一个与我父亲截然相反的法外狂徒。

教会我程序正义的另一个极端:结果正义。

她信奉结果正义,自己定黑白,自己判生死。

第一次见她,是在南江市连环枪杀案的现场。

那时我从省局调到市局,接手这起棘手的系列案。

查了许久,毫无头绪,第四起案件发生时,我已经急得火烧眉毛。

现场一片混乱,我不小心撞倒了一个人,连忙伸手去扶。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

苍白到没有血色的脸,我以为她是吓到的,或者摔疼了,让她赶紧离开。

笑死。

我那时候还不知道,我即将面对的,是整个从警生涯里最棘手、最心痛的一个人。

她一次次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不要命地挑衅。

每次我快要抓住破绽时,她又轻飘飘地把所有线索绕回去,气得整个刑警大队直跳脚,却毫无办法。

我查了她所有的过去。

那些被掩盖的、肮脏的、血淋淋的真相,每多看一份卷宗,我的无力感就多一分。

十二岁,本该是在教室里读书的年纪,她却被推进地狱,被逼着拿起枪,被逼着变成冷血杀手。

我一遍遍警告自己:她是A,是连环杀手,是必须抓捕归案的危险分子。

可我每次对上她的眼睛,看到的都不是一个疯子的眼神。

那里面什么都没有。

我是刑警队长,我不该心疼凶手。

可我心疼的,从来都不是A。

是那个连一件厚衣服都没有、连一顿热饭都吃得小心翼翼的十八岁女孩。

是那个第一次看电影时,会因为一个少年的死而睫毛轻颤的江离。

她问我:“结果正义,不也是正义吗?如果法律无法定义正义,由我来定,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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