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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章 巨额索赔函(第1节)

周四下午两点十五分,XX科技总部前台。穿着“新驰新能源”工服的快递员将一个标注着“急件、重要文件”的A4牛皮纸文件袋,递给了前台接待。前台登记后,按照收件人信息,将其直接送往十七层战略投资部。

两点三十分,文件袋被放在了王海的办公桌上。他看着封面上打印的“索赔函(正式)”和“新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红色印章,心脏像被一只冰冷的手攥紧。虽然电子版已经看过,但这份盖着鲜红公章、通过正式快递送达的纸质文件,代表着法律程序的正式启动,代表着对方毫无转圜余地的强硬姿态。

他用微微颤抖的手指拆开文件袋。里面是厚厚一叠装订整齐的文件。首页是正式的索赔函,措辞比电子版更加严谨、冰冷。除了重申六百八十五万的索赔金额和支付期限(收到函件后十个工作日内),还新增了一条:“若贵司逾期未能履行赔偿义务,我司将不得不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申请财产保全、向相关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举报等一切必要法律手段,以维护我司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及损失,均应由贵司承担。”

接下来是详细的索赔计算依据,分门别类,精确到个位数:

• 直接经济损失(产品退货、维修、检测费用):2,847,300元。

• 运营损失(车辆停运、项目延期产生的额外成本和预期利润损失):3,120,500元。

• 商誉损失预估:800,000元。

• 违约金(依据合同条款):105,200元。

• 总计:6,872,000元。

每一项后面都附有合同条款引用、单据复印件或第三方报告节选作为支撑。特别是“运营损失”和“商誉损失”这两项,通常很难量化且争议较大,但“新驰”的律师显然做了充分准备,引用了行业报告、同类案例判决,甚至提供了因本次事故导致其与一个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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