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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城下之盟(第1节)

公证处回来的路上,王海没有开车。他沿着街道漫无目的地走着,手里提着那个装着公证书副本的公文包。阳光依旧刺眼,但他感觉不到温度。街景、行人、车辆,都像隔着一层毛玻璃,模糊而不真实。他的头脑异常清醒,又异常麻木。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刚刚做了什么,麻木地接受了这个现实,不再有激烈的情绪起伏,只剩下一种冰冷的、沉重的、认命般的平静。

他知道,从公证员在文件上敲下公章的那一刻起,他与“默然资本”、与陈默之间的关系,已经从“不平等的借贷”演变成了真正的、彻底的“城下之盟”。他是那个被兵临城下、毫无反抗之力的败军之将,对方是掌控一切、开出了苛刻投降条件的征服者。他签下的,不是平等的合作契约,而是包含投降、纳贡、称臣、以及提供“特别协助”条款的屈辱和约。

这份“城下之盟”的核心条款,此刻清晰地烙印在他的脑海里:

第一条:投降与领土割让(财务与资产)。

• 主城(房产): 已抵押,控制权部分转移。

• 未来税赋(全部收入): 质押,优先用于偿还“岁贡”(利息)和“赔款”(本金)。

• 战略储备(股权激励): 已质押,未来增值潜力归属征服者。

• 无限连带责任: 个人及家庭现有及未来一切财产,均为债务担保,随时可被征用抵债。

第二条:纳贡与岁币(利息与还款)。

• 年贡: 年化20%(暂定),每月缴纳,不容拖欠。

• 赔款本金: 六百八十七万元(加后续可能费用),分期偿还,期限未定,实则永续。

• 违约罚则: 取消优惠,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剥夺一切。

第三条:称臣与侍奉(职业与信息)。

• 保留“XX科技战略投资部副总监”的虚衔及职位,但需以此身份为征服者服务。

• 核心义务: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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