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国内,经过“启明文化”的包装、宣传和运作,进入高端艺术品市场或私人藏家手中,利润丰厚。
但林薇在梳理合同和资金流向时发现,大量所谓的“艺术品采购合同”存在严重问题。合同金额虚高,远高于市场正常水平;付款对象往往是注册在避税天堂的空壳公司,或是某些身份模糊的“个人收藏家”;货物描述语焉不详,品相、年代、来源证明文件严重缺失或涉嫌伪造。更有甚者,同一批艺术品,会在不同的合同和账目中反复出现,被反复“采购”和“销售”,资金在几个关联账户之间空转,制造虚假交易和流水,目的显然不是为了买卖艺术品,而是为了别的。
“洗钱。”苏瑾看着林薇标注出的几笔异常大额资金往来,语气平静地下了结论。她调出一份关联的海外账户信息,指着其中一个开户行在开曼群岛的账户说:“这个账户,在三个月内,接收了来自五个不同离岸公司的款项,总计超过八百万美元,然后通过复杂的多层转账,最终流入杜启明控制的一个海外信托基金。而对应的‘艺术品采购’,经手人都是刘明远,审批人都是杜启明。所谓的‘艺术品’,要么根本不存在,要么是价值极低的劣质仿品。”
林薇点了点头,在笔记本上记录下关键点。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商业欺诈或挪用公款,而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跨国洗钱行为。杜启明和刘明远,利用“启明文化”这个看似合法的外壳,构筑了一条隐秘的资金通道。
但这还不是全部。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条更加隐蔽、也更加危险的链条逐渐浮出水面。这条链条,与“文物”有关,而不仅仅是“艺术品”。
在一份三年前的档案中,林薇发现了一份被刻意归档在无关项目下的补充协议。协议内容涉及一批从东南亚某国“回流”的古代高棉石雕构件。这批石雕,根据附带的模糊照片和寥寥数语的描述,疑似来自某处已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濒危名录的吴哥古迹遗址。协议甲方是“启明文化”,乙方是一个名为“湄公河遗产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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