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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师徒对话式深度精讲(第2节)

然大肆诛杀,依旧不能止乱。

这一句,并不是赞同滥杀,而是反诘:重刑有效的前提,是百姓尚有活路、爱惜生命。失去这个前提,杀戮便失去效用。

三、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

世间自有“司杀者”,专管杀伐决断。这里的司杀者,指天道自然的法则。

世间万物生杀予夺,本是天道的权柄。善恶自有因果,该消亡的,由天道规律去淘汰。

人间的君主执掌刑罚,只能依法处置罪有应得之人,不可凭个人喜怒,随意兴起杀戮。

若是人越过本分,代替天道去肆意施行杀伐,就好比代替技艺高超的木匠去砍削木料。

斫,挥斧砍木头。大匠深谙木材纹理,懂得分寸;普通人强行拿斧代做,不懂规律,极易伤到自己。

人间君主,可以设置刑律惩治罪犯,但不能凭着一己好恶,随意剥夺性命。生杀大权,不可肆意滥用。

四、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代替高明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掌的。

越权去做本不属于自己本分的事,凭着主观喜怒妄行杀伐,终将反噬自身。

滥刑嗜杀的上位者,终会招来怨恨反抗,祸乱反噬其身。

这一道理,也可以引申到修身待人:不要凭自己的私意,去决断他人的生死荣辱,不随意评判处置别人,不把自己当作裁决一切的主宰。

师徒悟道总结

石坚听完刑杀之论,心中警醒,深深作揖:

“弟子明白了,百姓被逼到不怕死之时,死刑便无法威慑世人。重刑止恶,前提是百姓尚有生路。生杀本是天道执掌,上位者不可凭喜怒越权滥杀,如同不可代替木匠砍木,越权妄行,大多会伤害自己。治国重在安养生计,不可一味依赖杀戮刑罚。”

老子缓缓言道:“刑,是不得已而设,不是用来逞威。人命至重,不可轻动。不夺其生,方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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