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风吹过枪口,发出轻微的呜咽声。
博林张大了嘴,嘴角的胡子在颤抖。
那是……三百米?
这就……死了?
“噢噢噢噢噢——!!!”
短暂的沉默后,矮人们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欢呼!
博林猛地跳了起来,把手里那顶为了今天特意洗干净的帽子狠狠摔在地上,那张老脸涨得通红,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也不嫌丢人。
“成了!成了!”
他吼得嗓子都破了音。
“那是咱们造的!咱们造出了神器!”
“哈哈哈哈!看到没!那一枪!真他娘的带劲!”
矮人们互相拥抱,捶打着彼此的胸口,有人甚至激动得冲上台,跪在地上亲吻那把还冒着青烟、散发着焦糊味的铁枪。
没人觉得这枪丑了。
这是凡人掌握力量的时刻。
不需要修炼几十年的斗气,不需要掌握那些晦涩难懂的魔法书。
只需要扣动一下手指。
就能在三百米外,收割那曾经让他们闻风丧胆的精英哥布林的生命。
这是……属于铁匠的尊严!
也是属于凡人的怒吼!
林凡站在一旁,看着这群狂欢的汉子,嘴角微微上扬。
他走上台,拍了拍艾琳还在微微发抖的肩膀。
“干得漂亮。”
艾琳转过头,眼睛里,此刻全是兴奋的光芒。
“林凡……它的威力虽然比不了你给我们的……但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大!”她揉着发麻的肩膀,笑得像个孩子。
林凡笑了笑,伸手拿起那把枪。
入手沉甸甸的,起码有二十斤重。前重心严重偏移,人体工程学设计简直是灾难。
这种分量,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个负担,但对于力大无穷的矮人,或者经过训练的精锐战士来说,刚刚好。
“我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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