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他今天应该会在图书馆。他之前说过——“脚伤了不能打球,只能看书。图书馆四楼,靠窗的位置,那里人少。”她把这句记在了笔记本上,在“蔡思达使用说明书”的背面。所以她要去图书馆四楼,靠窗的位置。
她换了一件淡黄色的卫衣,把头发扎成一个低马尾——那撮呆毛还是翘着,马尾也压不住它。她把那把深蓝色的、和他那把一模一样的大伞放进书包里。今天天气预报说晴天,但她不想再经历一次“伞太小了,遮不住两个人”。她把笔记本也放进书包里,把笔袋也放进书包里,把手机也放进书包里。书包很重。她背着很重的书包,走出了宿舍。
去图书馆的路上,她经过岔路口。地面上的粉笔箭头已经完全看不见了。昨天那场雨把所有痕迹都冲刷得干干净净。水泥地面恢复了最初的灰色,平整的、干净的、像一张没有被书写过的纸。她蹲下来,从口袋裡掏出一盒粉笔——新的,白色的,昨天在校门口的小卖部买的。她拿出一根粉笔,在地面上画了一个箭头。然后又画了一个。然后又画了一个。每一个路口,每一个转弯。她画得很慢,因为她的方向感很差,每画一个都要对照笔记本上的地图。她画得很用力,因为她怕自己画得太轻,粉笔字很快就会被风吹散。她画了大概二十分钟,从宿舍画到图书馆。画完之后她的手指上全是白色的粉笔灰,像戴了一层薄薄的白手套。她把粉笔灰拍在笔记本的封面上——笔记本的封面已经有好几个白色的指印了,旧的还没有被蹭掉,新的又叠加上去,层层叠叠的,像某种古老的地层。
图书馆四楼,靠窗的位置。
蔡思达坐在那里。他面前摊着一本厚厚的专业书,右手边放着一瓶水,左手边放着一根折叠手杖。他的左脚踝缠着绷带,套在一只深蓝色的拖鞋里,搁在旁边的椅子上一一因为肿着,垂下去会疼。他穿着一件浅灰色的长袖T恤,领口有些松,露出锁骨的弧浅灰色的长袖T恤,领口有些松,露出锁骨的弧线。他的头发比之前长了一点,额前的碎发几乎要遮住眉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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