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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我不会忘记你(第1节)

七秒温柔

邱莹莹是被一阵震动吵醒的。不是手机——手机在书桌上,离她有三步远。不是闹钟——闹钟被她按掉了,她记得自己按掉了,虽然她不确定自己记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是地面。地面在微微震动,像有什么巨大的东西正在从远处靠近,一步一步,沉重而缓慢。她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感受着那种震动。过了大概五秒钟,她反应过来了——不是地震。是有人在楼下跑步。不是一两个人,是很多人,很多双脚同时踩在地面上,产生的共振。那种震动通过地基传到墙壁,通过墙壁传到地板,通过地板传到她的床,通过她的床传到她的身体。

她坐起来。窗外的天还灰蒙蒙的,不是黑夜将尽未尽的灰,而是凌晨特有的、什么东西都还没有醒过来的那种灰。闹钟显示六点十五分。比平时早了四十分钟。枕边的便签纸上写着:“今天是9月15日。你叫邱莹莹。你18岁了。这是你在江北大学的第十二天。妈妈爱你。PS:今天上午有现代文学课,下午没有课。PPS:楼下好像在开运动会,很吵。如果被吵醒了就早点起床,去吃个早饭。”——第十二天。邱莹莹看完便签纸,拿过笔记本,翻开到昨天的记录。

9月14日。晴。蔡思达的脚踝好了。医生说可以恢复轻度训练。他在篮球场上投了十个三分球,进了八个。他投进第八个的时候回头看我,朝我笑了一下。虎牙露出来。笑纹很深。我也笑了。我的笔记本上关于他的记录已经超过了五十条。“蔡思达使用说明书”从第十三条写到了第二十条——“第十四条:蔡思达复健的时候很认真。他会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多做一组训练。不是因为他想比别人强,是因为他想快点好。他想快点好,不是因为想打球——是因为想送我回宿舍。他怕我迷路。第十五条:蔡思达喝水的时候喜欢仰头喝完一整瓶,中间不停。他的喉结会上下滚动六到七次。他不喜欢小口喝,他说小口喝不解渴。但他喝我煮的姜茶的时候会小口喝。因为烫。第十六条:蔡思达在图书馆四楼靠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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