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家里唯一的避难所。她小时候被抱进来过几次,每次都被很快送出去——“她还小,没什么可说的。”
但现在,她九岁了。
她站在门口,看着那些书。
然后她推开门,走了进去。
——
书房不大,三面墙都是书架,从地板顶到天花板。班纳特先生的书桌摆在窗前,椅子上搭着他随手扔下的外套。空气里有淡淡的墨水和旧纸张的味道,还有一点点烟草的气息——那是父亲偶尔抽烟斗留下的。
玛丽站在书架前,仰着头,一行一行看过去。
诗歌。戏剧。历史。游记。小说。
她认得那些书名,认得那些作者——弥尔顿、蒲柏、莎士比亚、休谟、吉本。上辈子她读过一些,这辈子她还太小,够不着。
但她的目光落在最下面一排书脊上,停住了。
那些书不一样。装订朴素一些,书名也长一些,像是正经的论著,不是用来消遣的。
《论英国的法律与习俗》
《女性财产权考》
《已婚妇女法律地位辨析》
《教会法中的女性地位》
玛丽蹲下来,抽出一本最薄的。
《论已婚妇女的法律地位》,作者是一位叫“T·S”的先生,出版于三十年前。她翻开第一页,那些密密麻麻的字扑面而来。有些词她认得,有些不太认得,但连在一起,意思慢慢浮现出来。
“依照普通法之原则,已婚妇女之人身与财产,皆归于夫权之下……夫与妻在法律上视为一体,此一体即夫也……”
玛丽皱起眉头,又读了一遍。
“夫与妻在法律上视为一体,此一体即夫也。”
她不太确定自己有没有理解错。于是又往下读。
“妻无独立订立契约之权,无独立持有财产之权,无独立进行诉讼之权。妻之动产,于婚姻成立之时即归夫所有;妻之不动产,夫有权管理并收取其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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