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林斯先生确实不是个聪明人。
这一点,玛丽只用了一顿饭的工夫就看得清清楚楚。他笨拙、自满、满嘴套话,每一句恭维都像是从礼仪手册上抄下来的。年纪轻轻得了意外之财,越发自命不凡起来——仿佛那即将到手的朗博恩产业,已经让他高人一等。
更别提还有凯瑟琳·德布尔夫人的赏识。
那位夫人给了他牧师职位,他就把这事挂在嘴边,翻来覆去地说,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对夫人毕恭毕敬,每句话都要带上“凯瑟琳夫人常说”“凯瑟琳夫人教导我”——可一转脸,他又开始摆牧师的架子,谈自己作教区长的权威,谈他主持的礼拜多么受人称赞。
玛丽看在眼里,心里只有一个词:傲慢与恭顺,自负与谦卑,集于一身。
这种人她见过。上辈子在书里见的,这辈子是头一回亲眼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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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昨天一进门,柯林斯的目光就在几个姑娘脸上转来转去。
他看简的时候最多。那目光里的意思,傻子都看得出来——他已经认定简做自己的妻子了。
玛丽注意到了,伊丽莎白也注意到了。两个人交换了一个眼神,什么都没说。
第二天一早,班纳特太太就把这事给解决了。
玛丽下楼吃早饭的时候,正好听见母亲压低了声音在和柯林斯说话。
“……简呢,你快别提了。她快订婚了,那边宾利先生,一年四五千镑的人家,住在内瑟菲尔德,那宅子你去过没有?没去过?哎呀,那才叫气派……”
玛丽端着茶杯,在门口站了一秒。
她看见柯林斯的脸变了变,那表情像是被人抽走了什么。然后他转过头,目光从简身上移开,落在伊丽莎白脸上。
“原来如此,”他说,声音还是那么恭敬,但底下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那……二表妹伊丽莎白小姐,真是美貌过人。我昨天就注意到了,那眼睛,那神采——”
伊丽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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