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杰克逊没有说话。
弗朗西丝站起来。
“那个被关在牢里的年轻人,有个吃奶的孩子。他妻子抱着孩子来求我的时候,孩子的脸都哭红了。”
她走到门口,回过头。
“你剖那些尸体的时候,想过他们是谁吗?”
杰克逊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
弗朗西丝推门出去了。
第二天,尸体的检验报告送到了弗朗西丝手上。
她一行一行看下去。死者的后脑勺有一道伤口,从左往右斜着往下,很深。根据伤口的走向,凶手应该是站在死者身后,右手持凶器,从上往下砸。
右手。
她想起汤姆·布伦南——她后来去了警局,亲眼看见他用左手写字,用左手吃饭,用左手抓牢房的栏杆。
他是左撇子。
如果汤姆是凶手,他应该用左手砸下去,伤口应该是从右往左斜。可报告上写的,是从左往右斜。
她站起来,走到窗前,望着外面灰蒙蒙的天。
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在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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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去了当铺,又看了一遍那个门框上的凹痕。凹痕的位置很高,大概到她肩膀那么高。她伸出右手,比划了一下——如果是右手持凶器砸下去,凹痕应该在左边。可现在凹痕在右边。
她又伸出左手比划了一下。左手砸下去,凹痕才会在右边。
凶手不是汤姆。
凶手是个用右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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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西丝又去了警局,问了那个指认汤姆的邻居。那邻居说,他看见汤姆在当铺门口转悠,时间是傍晚六点左右。
“你看清楚了吗?”
“看清楚了,就是他。”
“他当时在干什么?”
“就走来走去,后来走了。”
弗朗西丝没有再问。她出了警局,拐进对面那家酒馆,要了一杯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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