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编号江案-076。
我坐在宿舍书桌前,台灯调到最暗的那一档,橘色光圈刚好笼罩摊开的纸页。林栀已经睡了,呼吸均匀,偶尔翻个身,被子窸窸窣窣地响。窗外偶尔有晚归的学生走过,脚步声被窗帘过滤成模糊的沙沙声。
第三页。证人原始口供。
证人叫许茂才,五十三岁,江城宏远贸易公司的财务主管。三年前我爸的受贿案里,他是控方最关键的人证。他在法庭上作证,说我爸先后七次收受宏远公司贿赂,每次二十万,总计一百四十万。现金。地点都在我爸的办公室。
但这份原始口供里有一句话,在庭审记录里被删掉了。
“时间我记得不太清了,大概是三月初到六月中旬。不对——让我再想想。六月中旬那次我肯定记错了,因为六月十二号我母亲在老家病危,我请了一周的假回了湖南。我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六月十九号了。”
六月十二号。回湖南。一周。
但庭审记录里写的是——“被告于六月十五日在办公室收受第七笔贿赂款,现金二十万元。”
六月十五号,许茂才根本不在江城。
我盯着那行字,指尖压在纸上,指节泛白。
心跳很快。
不是因为兴奋。是因为三年来我翻遍了所有公开的庭审记录,没有一个人提过这一点。三年前的辩护律师没提。法官没提。公诉人没提。这份原始口供被压在最底层,上面盖着一层又一层的程序性文件,像一个人被按在水面下,喊不出声。
直到沈渡把它捞起来。
我猛地把卷宗合上,抓起手机想给他发消息。打了三个字,删掉了。又打了五个字,又删掉了。最后只发过去一句:“许茂才在撒谎。”
对方几乎秒回:“现在知道了?”
他甚至没有问“哪个许茂才”。“现在知道了”,陈述句。他一直在等我看到那一页。天知道他已经等了多久。
【江暖暖】: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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