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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律所合伙人(第2节)

翻银行流水。好像刚才只是处理了一份普通的法律咨询。

他没有跟我讨论这件事。他只是做了。像之前每一次——许茂才家门口他把我的手指一根根掰开,江薇推门离开后他把我耳边碎发拢到耳后,天台上他把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肩上。他从不用形容词描述自己在做什么,他直接把动词做成句子。

刘主任那条线暂时按下了暂停键。但另一条线还等着。

周三。隔壁城市的律所。

那家律所在市中心一栋老式写字楼里,外墙贴着灰色大理石砖,电梯里的地毯磨出了线头。合伙人办公室在九楼,门牌上烫金的字体已经有些斑驳。

冯正清。六十二岁。退休前是江城市中级法院的法官,主审了江卫国受贿案。退休后加入这家律所,名义上是合伙人,实际上很少接案子——他主要负责“顾问咨询”,偶尔出席一些需要前法官身份的场合。

秘书把我们领进会客室。等了二十分钟,冯正清推门进来,一身深色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握手时掌心干燥有力。

然后他看到沈渡的律师证,再看到我,掌心几不可察地凉了一瞬。

“冯法官。”沈渡开门见山,把银行流水的复印件放在茶几上,“我们今天来,是想向您了解案发前三个月宏远集团旗下子公司向您账户转入的五笔资金的来源。这五笔转账发生在江卫国案开庭前。从法律上讲,您不一定要配合我们的调查,但如果这些问题进入再审程序,您需要在法庭上解释。”

冯正清没有看那张复印件。他坐在对面的单人沙发上,两手交叠放在膝上,姿态端正得像还在审判席上。但他交叠的手指收紧了一瞬。

“你们有证据证明这些转账和案子有关吗。”

“有。”沈渡的语气很平,“转账时间在案发前三个月,不是案发后。这意味着不是事后感谢,是事前布局。另外三份证据涉及当年的审委会记录、证人证言矛盾点和一份被删改的庭审笔录。您当年主持庭审时,许茂才的原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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