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论述框架和她在宏远供货合同里被套住的附加条款完全对标。她搜过,读完了,没敢说出口的那句话是:“如果我爸的合同是被逼迫签的——”
明晃晃的不只是标题,是她第一次在私聊里把自己的把柄摆在暖暖面前。
我把链接转给沈渡。
“江薇刚才发我的。”
他看了一眼标题。然后抬起眼看我。
“她在问你,合同胁迫的民事撤销权怎么行使。她爸那份供货合同,她想翻。”
我切回和江薇的聊天窗口,输入框反复亮了好几次。她的昵称下方闪烁着一行灰色字:“对方正在输入……”她在屏幕那头和那晚在江南小馆推开茶杯时一样犹豫,又比推开茶杯多一点靠近的勇气。
我没有点明发过去的是否是分析结论,只是把那篇文章里关于胁迫签订合同的撤销权条款用通俗的转述打了一行字:“你们签的那份供货合同,你可以要求撤销。是合同当事人的话,从知道被胁迫的时候起一年内提。”
我的拇指在发送键上面停了片刻。这篇东西是江薇给她爸看的。她把法律依据推到他面前,让他看见笔和纸就在桌上,他也不能再假装没有路。“还在期限内,来得及”是我和沈渡之间不必言说的默契,而江薇用她自己的方式从“别再来了”走到了“来得及”。
输入框上方的“对方正在输入”亮了很久,最后什么也没发回来。
但第二天,江薇回了一条消息。没有文字,是一张图片——拍的是那份供货合同最后一页的签名栏,旁边搁着她自己的签字笔,不是钢笔,是江南小馆桌上那种免费配的塑料圆珠笔,用完就要还回笔筒。笔帽还没拔掉,合同纸面上有几道不明显的指甲刮痕,像在落笔前反复犹豫了很久。
照片没有配任何文字。但笔帽还套着,合同纸面有刮痕——她把准备工作做到了最后一步,然后发过来让暖暖看见。她没签,她在等一句“你可以签”。
我把手机转向沈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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