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的录音备份——法院书记员那边的原始录音。文字记录里被删掉的那些内容,录音还在。”
他的语气和刚才给老人念调解书条款时用的是同一频率,和他对许茂才说“等有人来拿的时候”也是同一个调门。没有许茂才那样的发抖,没有冯正清签字时发白的指节。他只是把等了太久的东西放在桌上,然后重新戴上老花镜——镜框还是歪的。
沈渡接过打印纸,从第一页开始翻。他的指腹在第四页中段某一行旁边停了一下。那个停顿没有带主观评价,但紧接着他打开公文包拿出之前标记过的旧版庭审记录副本做了极快的比对。然后他把打印纸放回信封,抬头看着老陈。“十七处删改。庭审录音的原始文件还在吗。”
“光盘是完整的。书记员当年的设备录了全场,文字记录是后来整理时被改的。被删掉的不只是许茂才那句‘六月十二号回湖南’。还有你爸的自我辩护——他说‘我不认罪,因为我没有拿过任何人的钱’,后面还有将近三分钟的自述被整个拿掉了。”
他说着说着忽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不是“当事人江卫国”,是“你爸”。他停了片刻,没有再解释。但他把眼镜扶正了。
然后他看向我。
“你是江卫国的女儿。你爸在被告席上说过的唯一一句多余的话——他说不要影响公司正常运营,里面有两百多个工人的工资等着发。我当时就想,这个人不是为了自己站在这里。后来周彦川的人来找我,被吊销执照以后,我没再把这份原件的事告诉任何人。前几天听说再审立案了——案号047。这份东西,我只是代为保管。”
他把信封往我的方向推了一下。那只搪瓷杯还放在桌角,茶垢沉淀成满满一杯乱纹,没有被洗掉的打算。他不是许茂才——因为拿了不该拿的钱而不敢说。也不是冯正清——因为做过的事而愧疚。他只是被吊销了执照,然后继续坐在一张掉漆的办公桌后面,替人写调解书,等有人来拿一份他保管了好久的文件。没有抖手指,没有擦杯沿,没有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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