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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养伤(第2节)

他走出去几步,又停下来。公主的帐篷就在前面,帘子掀开一角,岳歆探出头来。她的脸色也不好,苍白,眼底有青黑色的阴影,嘴唇干得起了一层白皮。

“陈大人?”她问,“怎么了?”

陈怀远犹豫了一下。“栾掌柜伤口感染,烧得厉害。”

岳歆的手顿住了。她攥着帐帘,指节发白,过了片刻,她把帘子一掀,走出来。

“医官在哪儿?我去叫。”

“公主——”

“我去叫。”她又说了一遍,声音不高,但很硬。

陈怀远看着她,没再拦。

岳歆转身走了。她的步子很快,裙摆扫过地上的草屑,带起一小片灰。她走路的姿势和平时不一样——平时是端着的,步子小,稳稳当当。现在她的步子很大,跨得急,脚落地的时候很重,踩得地上的碎石咯吱响。

医官姓沈,三十出头,面白无须,手指细长干净。他是太医院最年轻的医正,这次出使本来轮不到他,是他自己请缨来的。他说年轻人该出来走走,长点见识。

此刻他蹲在栾诚身边,解开缠在胳膊上的布条。布条已经被血浸透了,暗红色的一大片,黏在伤口上,撕不下来。他从药箱里摸出一把剪刀,沿着布条的边缘剪开,一层,两层,三层。最后一层掀开的时候,伤口露出来,皮肉翻卷着,边缘发黑,中间渗着黄白色的脓液。

沈医官的眉头拧在一起,没有说什么。他从药箱里翻出一个小瓷瓶,拔开塞子,把里面的药粉倒在伤口上。白色的粉末落进脓液里,立刻被染成黄褐色。栾诚的身体弹了一下,像被电击了一样,手指猛地攥紧,又松开。他没有醒。

沈医官又从箱子里翻出一块干净的布,蘸了酒,沿着伤口边缘擦。血和脓混在一起,被酒稀释成淡红色,顺着胳膊淌下来,滴在垫着的破布上。

岳歆站在旁边,没有走近,也没有离开。她的手指绞着袖口,绞得很紧,袖口的布料皱成一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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