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启蒙诗的洗涤后,灵智大开。
它不仅能听懂人话,甚至还真的学会了磨墨。
每次李长云要写字,砚台就会用两只前爪抱着墨锭,在砚台里吭哧吭哧地画圈,磨出来的墨汁竟然比沈清秋磨的还要细腻均匀。
当然,砚台最大的爱好还是“吃书”。
不过它现在不吃普通的纸了,它只吃李长云看过的、沾染了浩然正气的废纸。
每次李长云练完字,把废纸揉成一团扔掉,砚台就会像狗叼骨头一样扑过去,抱着废纸团啃得津津有味,吃完还会打个带着墨香味的饱嗝。
“小畜生!你又偷吃我的灵黄瓜!”
后院里,林子轩气急败坏的怒吼声再次响起。
只见砚台嘴里叼着半根水灵灵的灵黄瓜,迈着四条小短腿在菜地里疯狂逃窜。
林子轩拎着扫把在后面紧追不舍,一人一狐把后院弄得鸡飞狗跳。
沈清秋坐在一旁劈柴,看着这一幕,忍不住掩嘴轻笑。
这藏书阁的日子虽然清苦,但却比青州郡守府里那些尔虞我诈要鲜活太多了。
二楼的房间里,李长云对外面的吵闹充耳不闻,他正靠在太师椅上,手里捧着一本从赵无极那里抢来的皇家孤本《大乾开国秘史》,看得津津有味。
砚台不知道什么时候顺着柱子爬了上来,悄无声息地跳到李长云的肩膀上,探着毛茸茸的脑袋,跟着李长云一起看书。
它虽然不认字,但那书上散发出的古老气息让它极其陶醉。
李长云没有驱赶它,任由它趴在肩膀上。
他的意识海中,春秋笔正以一种极其平稳的频率颤动着,一滴滴墨汁滴落。
这皇家孤本里记载的,是当年大乾开国皇帝如何从一个放牛娃一步步打下江山的血泪史。
里面没有多少仁义道德,全都是赤裸裸的权谋、杀戮和背叛。
读书一日,可得十年感悟。
李长云仿佛亲身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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