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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那个狗东西就该治治(第3节)

几十块吧?”

他回头看向李汉良,嘴角的弧度更大了:“行啊李汉良,你小子闷声发大财呢。三百块不多吧?拿来,老子拿了钱就走,往后井水不犯河水。”

李汉良一直没说话。

他走到院门口,把院门从里头合上,插上了门栓。

这个动作让在场所有人都愣了一下。

马三皱起眉:“你干嘛?”

李汉良转过身,看着马三,平静地问了一句。

“马三,你刚才说什么来着?去公社告我?”

“对,老子就去告你!”

“那行。”李汉良点了点头,“不用你跑了,我帮你。”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纸。

就在今天上午进城卖鱼的时候,李汉良特意绕路去了一趟县公安局旁边的司法所。

79年的《婚姻法》虽然还是50年版本,但有一条写得清清楚楚——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均属违法。

马三当众叫价十斗米卖老婆,本身就触了法。

李汉良掏出来的那张纸,是他让司法所的同志抄录的《婚姻法》第三条的原文。

他没展开,只是捏着纸的一角,慢慢地说。

“马三,我帮你捋一捋。你当着全村人的面,亲口要价十斗米卖掉你老婆,这叫买卖婚姻,犯法。你今天上门来跟我索要赔偿三百块,这叫借婚姻索取财物,也犯法。告我拐卖妇女?你倒是去告,公安同志正好把你这两条一并算算。”

他的声音不大,但院里院外静得落针可闻。

马三的脸色一寸一寸地变了。

他不识字,更不懂法。但“犯法”两个字他听得懂,“公安”两个字他更听得懂。上回被公安抓进去蹲了仨月,出来的时候瘦了二十斤,那滋味他这辈子都不想再尝第二遍。

“你别他妈吓唬老子……”马三的声音虚了下来。

“吓唬你?”李汉良把纸塞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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