霄也好看。
他今天特意穿了全套的制服,华达呢的军官制服有硬硬的领子,支楞着他修长的脖颈,把他那张优秀绝伦的脸衬得格外俊美。
空气凛冽,他眼尾的红痣就特别鲜艳,冬天的军帽也好看,让他看起来特别高些。
两人从吉普车上下来,走到照相馆的这段路,好多人都用艳羡的眼神看着。
景霄带着羊皮手套的手轻轻的拉住向清欢的手:“我们是来拍结婚照的,拉个手没关系吧?”
向清欢嘴角的笑就没有下去过:“我觉得没关系,要是亲一个,估计也行。”
景霄估计也是格外高兴,这么板正的人,竟然低下头:“那要不,亲一个?”
向清欢没敢,娇羞地推开了他,一溜小跑,先推开了照相馆的门。
照相馆里等候的人有点多,抬眼粗略一看,至少有七八个人。
这超出了向清欢的预期。
也不知道这些人是只拍证件的照片,还是也拍结婚的照片。
景霄去柜台处交钱和问清楚拍照的细节,向清欢好奇的四处看着。
这一看,却看见了熟人。
刘舫。
还真是有缘得很呢!
刘舫也看见了向清欢。
他的眼里有一闪而过的惊艳,但是,他立马地低下了头,还缩了缩身体,想要避开向清欢的心思简直是写在头顶上。
不过怎么办呢,这小小的照相馆里,也就刘舫旁边,还空着两个位置了。
向清欢大大方方地走了过去,坐下,支着手肘,看了看左手边的刘舫。
这家伙不知道是因为当邮递员日晒雨淋的辛苦,还是因为掉了几颗牙齿的关系,脸颊黑黑瘦瘦的,凹了进去,实在不太好看。
要不是他身上还穿着邮递员的衣服,向清欢差点认不出了。
而刘舫左手的位置,坐了一个女同志。
两人并不亲近,这么狭窄的长椅上,那个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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