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mingos,这是家在纽约开了大几十年的牛排馆。
事实上,她以前还请琨因吃过。他家牛排是真的绝,哪怕是medium的熟度也不会把盘子搞得血糊哩拉,影响食欲。
牛排送入嘴里,外脆内嫩,还有烧烤的焦香,连调味都刚刚好。一口下去,肉香四溢,汁水充盈口腔。
光是这么想着,素商肚子便又不识相地叫了两声。本要推辞的话已到嘴边,又被她咽了回去。
都这样了,再拒绝未免显得矫情。
她偷摸觑了琨因一眼——
蹭他顿饭应该不过分吧?
而且她都好久好久好久没去过Almingos了,还真想念那口......
这家餐厅位于华尔街附近,交通状况可怕,克里斯等他们下车就开走了。
素商饿着肚子,也没想太多,径直往餐厅里走。
才推开门,就发现里面空无一人,正在摆放玻璃酒杯的侍应看见她,只漫不经心地抬头,“抱歉,这位女士,现在还不到我们的营业时间,麻烦您......”
这话在看到随后进门的琨因时戛然而止。
穿着白衬衫和黑马甲的侍应一改适才的懒散,脸上挂着惊喜笑容,“爱莫森先生!”
他立刻放下手中杯子,快步迎上前,神色殷勤,“好久没见,您是来找我们老板的吗?”
琨因笑笑,“来吃饭。”
那侍应滞了片刻,发现琨因就站在那个亚裔女孩身后半步的距离,两人明显是一道来的。好在纽约的服务人员都有变脸奇技,“没问题,您还是坐里面窗边那个位置吗?”
琨因点头。
那年轻侍应第一次见琨因带女伴来,但又不是个正常的约会时间,而且这个女人长得勉强算是清秀,真不像是好莱坞大明星会喜欢的。
无论如何,他还是先为素商拉开座椅。
素商礼貌性道谢,正要坐下,肩上的背包却在她略微弯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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