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力量和耐力,但同时会带来极强的副作用。注射者会变得暴躁、易怒、具有攻击性,长期使用会导致精神分裂和人格解体。我们做了动物实验,也做了人体实验。动物实验的结果不理想,人体实验的结果更差。三个‘志愿者’,注射了血清之后,两个疯了,一个死了。”
林默听着,没说话。
“这种血清里有一种特殊的基因序列,跟浩克的基因序列同源,但更不稳定。浩克的变身是可逆的,愤怒的时候变身,平静的时候变回来。憎恶的变身是不可逆的,他变不回去了。他的身体已经永远停留在了这种形态,他的意识也永远停留在了这种状态。”
尼克·福瑞转过身,看着林默。
“所以我们没有研究出什么有用的东西,憎恶的血液里提取出来的血清,太危险了,不能用。他的基因序列太不稳定了,不能复制。一旦他的意识完全崩溃了,就无法修复。他就是一堆会呼吸的废铁,放在这里,占用我的空间,浪费我的经费。”
林默看着玻璃窗里面的憎恶,那个曾经把半条街拆成废墟的怪物,躺在地上,浑身被铁链捆着,像一条被拴住的疯狗。
他的胸膛还在起伏,呼吸还在继续,但他的眼睛永远闭上了。不是死了,是比死了更惨。
他虽然还活着,但原本的意识已经不存在了。林默心里没有什么感觉,不同情,不可怜,不惋惜。
布朗斯基自己选的路,他选了注射浩克血清,他选了变成怪物,他选了在纽约街头杀人拆街。
林默把目光从憎恶身上移开,看着尼克·福瑞。
“既然没研究出什么有用的东西,那我就走了。”
尼克·福瑞看着他。“你专门跑一趟,就是为了问这个?”
林默说:“也不是专门,顺便来看看你,这不是想你了吗?”
尼克·福瑞的嘴角抽了一下,心里大骂林默无耻,明明就是想来看看有没有好处可捞,居然有脸说想自己了?
这尼玛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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