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脑子里在想别的事。
那个小男孩的父亲,只是为了一只兔子,就被绞死了。
按北境的旧律,擅闯贵族领地,盗猎,的确是死罪。
可那只兔子对贵族来说能算什么?
连晚餐的配菜都不够格。
但对一个农奴来说,那就是冬天里能不能活下去的关键。
洛加里斯觉得胸口有点堵。
他想起了自己十一岁那年。
那时候他母亲刚死,他一个人在王国内流浪,有次他饿急了,忍不住偷摸着进了一家豪华的房子,结果被惊慌的房子主人开枪打中了肩膀。
那种绝望的感觉,他至今都记得。
当一个人被逼到绝境的时候,他根本不会去想什么对错。
他只知道,自己要活下去。
他是靠着运气,靠着天赋,才爬出那个泥潭的。
而眼前这个孩子呢?
他什么都没有。
洛加里斯沉默了很久。
他转身走到货架前,拿了一瓶“祛病合剂”,又从口袋里掏出几枚金狮币。
他走回来,把东西塞进小男孩手里。
“滚。”
小男孩愣住了。
洛加里斯面无表情。
“我说,滚。”
“以后别再让我看到你。”
小男孩抱着药和钱,眼泪又掉下来了。
他磕磕绊绊地说了句“谢谢”,然后跌跌撞撞地往门外跑。
莉莉丝站在旁边,看得一脸懵。
“老板,你这……”
洛加里斯没理她,他记得,当那个房子主人发现他只是个衣衫褴褛的孩子后,并没有将他扭送卫兵,而是请来医生治好了他的枪伤,给了他一些食物,然后将他送走。
他看着那个小小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心里的那股无名火还没散。
他转过身,看向伊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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