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很久。
久到夜色彻底笼罩山坡,久到肩甲与发梢都凝出细碎的冰晶。
他想起父亲当年的期望。
扬名立万,光耀门楣。
这些,他都做到了。
他从最卑微的炮灰士兵一路走到军团长的位置,拥有贵族中间名,拥有军队与勋章,也让“罗森”这个姓氏被整个帝国知晓。
父亲若还活着,大概会把他的画像挂在家中最显眼的位置,会对每一个经过家门的人夸耀自己的儿子。
可艾森哈特不知道父亲若看见如今的自己,究竟会为他的成就感到骄傲,还是会因他那双沾满鲜血的手感到恐惧。
更不知道父亲若亲眼见到帝国所谓的荣耀究竟建立在什么之上,是否还会让十六岁的他离开小镇。
风雪没有给他答案。
冰冷的墓碑也没有。
艾森哈特最终只是俯下身,拂去碑面上的薄霜,而后转身离开。
他沿着覆雪的石阶回到镇上。远处,那间亮着一豆昏黄灯火的小屋,仍孤零零地坐落在记忆中的位置。
其实,艾森哈特并非没有想过将母亲接去帝都。
升任军团长后,他曾在寸土寸金的帝都购置了一处安静宽敞的宅邸,雇好了温顺的仆人与帝国最好的医师,又亲自派遣心腹旧部,风风光光地回乡接她。
母亲起初不愿拂逆他的心意,也曾在帝都住过一段时间。
可那里没有熟悉的邻人,没有小镇清晨的钟声,更没有推开窗,便能望见的那片埋葬着她丈夫的山坡。
她总说自己睡不安稳,梦里都是陌生的华丽天花板。
后来,她还是坚持回到了故乡。
临走前,她只对艾森哈特说,自己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大半辈子,学不会帝都那些繁琐的规矩,也适应不了被仆人围着照顾的日子。
何况,她的老伴儿还在这里。
哪怕那个男人早已躺进山坡上的墓地,再也听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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