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逆:对项目根本逻辑的质疑已深入人心,任何“矫正”尝试成本极高且效果存疑。
3. 保密性根本威胁:拥有如此能力的实验体群体一旦脱离控制或主动反抗,对项目的保密性是灾难性的。
4. 资源效率考量:与其投入巨大资源进行**险、低成功率的“矫正”,不如将资源集中于总结教训,开发新一代(S-7)方案。
“清洗协议”经顾文舟批准后启动,执行过程周密、高效、冷酷:
• 阶段一:隔离与转移:以“进入下一阶段高级训练”、“参与特殊外派任务”或“接受全面生理心理评估”为名,在72小时内,将32名S-6实验体分散转移至位于不同区域的、事先准备好的、高度隔离的特殊设施。转移过程平稳,未引起大规模警觉。
• 阶段二:协同灭杀:在各隔离设施内,通过统一时间投放的、混入饮食或通过通风系统释放的、特定成分的神经毒性化合物(档案列出了具体化学式,为难以检测、发作迅速、症状类似急性脑炎或重度代谢紊乱的药剂),对实验体进行同步清除。大部分实验体在摄入或吸入后2-12小时内,出现剧烈头痛、呕吐、痉挛、意识丧失,最终死于急性神经衰竭或多器官功能衰竭。
• 阶段三:确保彻底:对于少数因个体差异、未摄入足量毒物或表现出较强抗性的实验体,由身穿防护服的“处理小组”进入隔离设施,进行物理清除(档案用语)。方式未具体说明,但暗示为高效、无痛苦的注射或物理手段。
• 阶段四:善后与掩盖:所有实验体遗体被立即火化,骨灰做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彻底消毒。伪造完整的医疗记录,统一死因为“突发性、高传染性的未知病毒性脑膜炎集体感染”或“因训练意外接触某种罕见有毒物质导致的集体中毒”。所有参与“清洗”的人员签署最高级别保密协议,并在事后被调离原岗位或给予高额补偿与长期监控。相关档案被标记为“项目失败,实验体因不可抗力因素集体损失”,细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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