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亿的收入,交了不到一百万的税。
顾承安深吸一口气,真TM够抠门的!
他一个月工资四万多,个税扣得他肝疼,这位倒好,三个亿只交九十三万。
按正常税率,姜水应缴税额保守估计在八千万以上,也就是说,这位网红先生,四年间偷逃税款接近八千万。
八千万。
够造多少公里高速公路了?够给多少山区学校翻新校舍了?够给多少边防战士换新装备了?
一般情况下,偷税案件走的是税务机关先行处理的程序。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的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已受过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通俗点说就是——首次偷税,非团伙故意逃税,只要你补上钱、交了罚款,可以不坐牢。
某女花旦当年就是靠这条全身而退的。
但那是“经税务机关通知后补缴”的情况。
关键词:首次,且经通知后及时补缴。
顾承安从记忆视频里看得很清楚,姜水和诸杰的逃税行为是长期的、系统性的、有组织有预谋的。他们不是疏忽,不是计算错误,是主观故意、精心设计的共同逃税链条。
这意味着,“首次免刑”这个护身符,对姜水来说大概率不适用。
够了。
顾承安在心里做了个决定。
落到我手里,那就别怪我不给你机会了。
他在脑海中调出系统面板,心念一动——警务通。
面板上立刻出现了警务通的登录界面,登录自己的账号,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省去验证过程了。
联网功能,第一次实战应用,丝滑得很。
顾承安在系统面板中点开“案件管理”模块,选择“立案审批表”,开始逐项填写。
案件编号:京刑立字〔2024〕第092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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