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钟。
袁凡当时就想动这口钟来着。
这口钟每敲一次,就像一记大嘴巴子,实在是太过憋屈。
但袁凡明的暗的想了个遍,不得不承认,他没那个能耐。
明的不消说,他的脸盘子没那么大。
暗的,他可以找个晚上,伸手不见五指,摸进公园,将钟顺走。
想屁吃呢?
这口钟是光绪四年的时候,克虏伯为满清皇帝铸造的,是答谢大客户的礼物,李鸿章请示光绪之后,没往北京运了,就近搁在海光寺。
这口钟贵不贵的不说,但绝对很重。
足足有13000斤。
袁凡现在气力惊人不假,那也只是惊“人”,他可不是黄巾力士。
这事儿对袁凡来说,肯定是没辙,但对史密斯来说,只是歪歪嘴的事儿。
不就是让工部局换口钟嘛。
知道这钟的来历,史密斯脸色从容。
大英帝国就是这么来的,他们的贵族席位也是这么来的,战胜了当然需要战利品,这没什么不光彩的。
在抱犊崮的时候,他就跟袁凡说过,权贵与土匪并无本质的不同,这是这个世间的底色。
“袁,既然你开口了,我自然要帮这个忙。”
史密斯轻松地笑道,“那么,这口钟物归原主了之后,你准备放在哪儿呢,总不能挂在猪舍旁边,用来召唤猪骑士吧?”
他这是拿袁凡那还没到手的从男爵打趣,在中世纪的封建时代,一位富庶的从男爵,会培养一支骑士扈从,随时响应国王的征召令,为晋升男爵而征战。
只是人家可以召唤龙骑士,袁凡却只能召唤猪骑士了,这是准备撑死敌人。
“猪舍,呵呵……”
袁凡没去回应史密斯的幽默,“你知道的,我投资了一所学校,那里才是这口钟该有的去处。”
史密斯的笑容一滞,只听到袁凡朗声道,“这口钟挂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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