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老头正在感伤他们的贵族精神,突然听到这么一句,阿斯奎斯有些没反应过来,“难题……难题,这个怕是不行……”
阿斯奎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突然惊愕地问道,“What?你要买我的房子?”
他向袁凡问话,却是转头看向史密斯。
他不知道袁凡是个什么来路,但终归是个年轻的东方人,这可是两三万镑的宅子,是他能够染指的么?
史密斯倒是很自然,两万多英镑,说到底就是二三十万银元,以袁凡的本事,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他拍了拍阿斯奎斯的手,转头笑道,“袁,你是觉得我那房子太过寒酸,才想着要搬走么?”
“不不不,”袁凡摊摊手,笑道,“正是因为这里太舒适了,我才想要和你做永久的邻居。”
阿斯奎斯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一下袁凡,郑重地道,“来自东方的绅士,我的宅子需要两万五千镑,我是不会降低一个便士的。”
袁凡摇头道,“尊敬的伯爵先生,恰好,我没有讨价还价的习惯。”
袁凡在动身之时,身上一共是五万五千英镑,到了上海,先是给了利华五万英镑,接着是哈同赞助了两万英镑,到了亚丁,那玩催眠的乔治爵士又赞助了八万多英镑。
两笔赞助拉下来,现在袁凡身上逼近十一万英镑,在哪儿都算是个有钱人了。
阿斯奎斯神色一松,却没什么喜色,“谢谢你的慷慨,我带你去看看吧!”
阿斯奎斯的宅子在格罗夫纳广场的东北角。
围绕着广场花园,有差不多四十栋房子,他的这套都算是客气的。
比别的楼栋出彩的地方,在于面宽。
联排不是独栋,门脸都不宽,但这栋房子因为是拐角处,前花园要宽了将近一倍,房子的面积都差不多,但看起来就不一样,难怪要比史密斯的房子贵了一大截。
阿斯奎斯带着两人上楼,“那一年,我搬到了唐宁街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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