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耸耸肩,“家祖是个学者,要是他知道有东方绅士愿意了解他,他也会深感荣幸。”
亚瑟勋爵的先祖,名叫约翰·迪伊。
此人是个数学天才,二十出头就是巴黎大学的教授。
他还写了一本《数学前言》,据数学课代表说,这书挺牛,比培根还牛。
您要以为他就是搞数学的,那就错了。
他觉得搞数学太简单,他还搞了天文,搞了地理,这还不够,他还选修了希腊语,搞了个硕士,又选修了民法,搞了个博士,还选修了医学,又搞了个博士。
您以为这就完了?
呵呵,他会轻轻地告诉你,那些都只是副业,都是闹着玩的。
他的本职,是伊丽莎白的御用魔法师。
对于伊丽莎白来说,甭管是内事还是外事,只要不决了,她都要摇一下约翰·迪伊。
迪伊,我应该在哪天登基?
迪伊,我的舰队应该哪天动身?
迪伊,我的国家应该叫什么名字?
没错,“大英帝国”这个响亮的名头,都是约翰·迪伊给取的。
对伊丽莎白来说,约翰·迪伊就是她的眼睛,帮她观察着这个帝国。
所以,约翰·迪伊给伊丽莎白的信,落款都是一个代号。
两个圈圈,意思是两只眼睛,再在上面加上一个方根符号,像是一个拉长的7。
这么一看,就是007了。
“有意思!”
进到宫里,那股隐晦的力量更加明显,这应该就是那位宫廷魔法师的遗泽了。
袁凡感受着这股力量,不弱,真是不弱。
“亚瑟勋爵,令祖最擅长的,是什么法术呢?”
亚瑟带袁凡走过长长的廊道,进入一个房间,“家祖无所不知,但要说最擅长的,其实是召唤术,他的那个年代,西班牙的舰队横行大洋,号称无敌,就是先祖召唤了暴风雨,让他们葬身鱼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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