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仿佛理所当然。
他问王易:“能这么算吗?”
人命能用来比较吗?
王易说:“当然能,一块金子和一万两黄金你选哪个?”
这个件事在他的眼里好像只是一个数字大小的问题,很简单,不用思考和犹豫,选择数字大的那边就不会错。
新郎官想了好一会儿,还是觉得这个回答太草率,不能说服自己的良心。
王易就问他:“你纠结的点是什么?”
新郎官坐在棺材旁,看着那个仰面躺着的老人,深深的叹了口气。
这个问题不只有他一个人想不明白,那个杀人行凶的道长也苦恼了很久。
为了救人而去杀人,究竟是对是错?
“有位道长和我说,人命难用数量比较,任谁都有选择活下去的权利……你不杀人,只是治不好那些病人,但你真正动手杀了人,自己就变成了凶手。”
前者无罪,只是无能为力,后者才背负起了杀人的罪孽。
王易想了想,摇摇头:“无稽之谈。”
这种说法其实毫无道理,只是在逃避选择和责任罢了。
新郎官问为什么。
王易说:“因为你不是旁观者,而是参与其中,做出决定的人。”
当你的手里握住了这项权利,能杀一个人去救更多人,那就不存在置身事外的可能了。
“杀一个人是杀,什么都不做就是杀了更多人。”
站在路口的决策者必须直面问题,而不是找个理由说服自己,心安理得的袖手旁观。
新郎官愣了愣神,说:“这不公平。”
王易却问:“哪儿来的那么多公平?”
“你不管怎么选择其实都是在杀人。”
杀了一个人,另外一万人获救,受害者的亲人朋友憎恨你,侥幸活下来的更多人感激你。
但放过这一个人,死了一万人,你要面对的就是上万倍的恶意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