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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报告砸上城楼!三百禁军收了弓(第3节)

一行小字。

第一个:锦衣卫以查探奸细为由,封锁崇善坊、太平坊、西市三处核心商区,累计封锁天数三十一天。

第二个:锦衣卫滥发逮捕令,本月涉及商户四十七家。其中查实有罪者:三家。无罪释放者:四十四家。

第三个:因恐惧锦衣卫随机抓人,本月申请迁出京城的商户——二百一十三家。

朱元璋的手指在“二百一十三家”上面停了五息。

手指头攥紧了,指甲发白。

翻第三页。

第三页是一笔账。

锦衣卫年度拨款三十八万两。

其中用于案件侦破的实际支出:四万两。

用于审讯耗材的支出:两万两。刑具维修,刑房修缮,验尸仵作,都算在里头。

用于“其他”的支出:三十二万两。

“其他”没有明细。

林易在旁边用炭笔画了个圈,批了三个字:**去哪了?**

朱元璋的呼吸变了。

一口一口从鼻腔里压出来,带着劲儿。

三十二万两。

“其他”。

他当年饭都吃不上的时候,一文钱恨不得掰成八瓣花。

翻到最后一页。

字迹工整。不是徐妙云写的。是林易自己写的。毛笔字不好看,但每个字都认得清。

“锦衣卫严刑拷打制造冤假错案,逼跑民间资本二百一十三户。每户按年均纳税四十两保守估算,每年直接损失税银八千五百二十两。”

“加上因商业萎缩导致的关联行业连锁衰退——布行、粮铺、脚行、车马行——间接损失不低于三万两。”

“拨给锦衣卫的三十八万两经费,冤假错案率67.3%,真正产出的有效情报不足拨款的十分之一。”

“这笔钱,是劣质沉没成本。”

页面底部。

一行总结。红字加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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