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教化为主,而非单纯追责惩戒!”
“案发时我尚为初中未成年!”伏黑加快语速,“心智、判断力均未成熟,本就不具备成年人的理智决断力!结合身心特质,应重新评判罪责归属!”
(这家伙....)
棋逢对手?
不,也说不上,但——
【对于法律的失望】
【杀人之后的茫然】
【名为日车宽见的男人,的确直到此时此刻,仍旧处于自我放逐的精神状态之中。】
【面对少年毫不避讳,从正面展开的攻防,对于法律的尊重——那份期颐....】
【日车宽见,无法忽略。】
“等等。”
日车摆手,和伏黑对视,同样快人快语。
“第二条,该法面向未满二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配套刑法的少年司法特别法,核心是变更审理程序与处置方式,绝非用来否定犯罪事实。”
他目光锐利:“案发时你已年满十四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只要行为符合《刑法》罪名构成,哪怕适用少年法,该行为依旧属于少年犯罪。”
“是叫....伏黑惠对吧?”
“真遗憾啊。”
“你或许是想要通过《少年法》减轻罪行,来试探出我的术式的‘剥夺效果’本身的边界线,争取到更多情报,但很遗憾,告诉你也无妨。”
“我的术式只要对‘有罪’的对象都会进行处罚,并且只存在两种形态。”
“涉及极端恶劣情况的【死刑】”
“以及相对可以容忍的【没收】”
“无论你的罪行是否减小,只要仍旧存在,效果就不会变化。”
“你输了——不过放心吧,我对于取走你的性命没有兴趣。”日车坦白说,“你说不定以后能来当法学生啊,要不要...”
“——我话还没说完啊。”
日车被迫顿住。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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