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高达数米的庞然大物。
“这就是一块重达几十吨的、完整的、实心的黄金疙瘩。”
“想把它拆开?除非你有工业级的激光切割机,或者几吨TNT炸药。但刚才你也看见了,门口那几吨雷酸汞只要震动一下,咱们就都得升天。”
苏御霖摊开手,一脸遗憾地看着约翰。
“所以,恭喜你,约翰·史密斯先生。你拥有了全世界最值钱、最宏伟、但也最没用……假山?”
“不!!!”
约翰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这种绝望比杀了他还难受。
他没有猜错,这老东西果然不打算让自己把金子带走。
泼天的财富就在眼前,触手可及,甚至能感受到它的温度和质感。
但你就是拿不走,哪怕一块都拿不走。
“我不信!我不信!”
约翰从腰间拔出那把沙漠之鹰,对着脚下的黄金疯狂扣动扳机。
“砰!砰!砰!”
子弹打在黄金上,溅起几点火星,留下几个浅浅的弹坑,然后变形成铜饼弹飞出去。
其中一颗流弹擦着苏御霖的耳边飞过,打在岩壁上。
苏御霖一把将唐妙语拉到身后,然后找到掩体躲避。
约翰打空了弹夹,枪口冒着青烟。
他颓然地跪倒在地,指甲在黄金上抓挠着。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约翰·史密斯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了。
七年。
他在公海上漂泊,在噩梦里惊醒,
为了这一天,他杀人越货,卧薪尝胆。
结果呢?
这死老头子居然这样恶心他。
约翰猛地转过头,布满红血丝的眼睛死死锁住了那具端坐在黑色椅子上的枯骨。
枯骨穿着考究的英式西装,空洞的眼窝似乎正带着某种无声的嘲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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