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新立了一家镖局,镖头名号一盏灯!”
楚尘咬馕的动作停了一下,他?
“此人原本是个江湖大盗,杀人盈野,纵横大漠十余载!”
“官府悬赏的告示贴遍了西域三十六镇。”
“但此人不知为何,忽然金盆洗手,隐姓埋名去了赤沙镇,混了个响子帮帮主的身份,平日里只喝酒吃肉,再不问江湖事!”
旁边有人插嘴:“那他现在怎么又出来走镖了?”
说书人一拍竹板:“问得好!那是因为有人拿着八百文的悬赏告示找上了门,要拿他的人头去换赏钱。”
“一盏灯这才意识到,这个江湖,从来不是说退出就退出。”
“再一次拿起刀后,他不再劫镖,而是改为护镖!”
“这么说他还是个好人?”
说书人压低了声音,像是在讲一件秘闻:“好不好的另说,但人家本事是真的。”
“据说前两日在绿洲,一盏灯一人一刀,独战二十余骑响马,连杀十余人,剩下的全吓跑了!”
“那些响马头目一招都没撑过,刀刚拔出来人就没了!”
“今天给大家说一下这一战!”
楚尘笑了,这故事编得离谱,但对他来说,是好事。
江湖上的名声从来不是靠报纸和官方认证传开的,是靠说书人的嘴和听众的酒碗。
他的支线任务要求他成为知名镖人,知名这两个字的前提是故事足够好听,足够让听过的人愿意再讲给别人听。
光头的身份太低,杀二十几个响马的事迹不够分量撑起一个传奇镖人的名声。
但如果加上,曾经的江湖大盗金盆洗手被逼重出江湖,这套故事,含金量就不一样。
只是这故事有个漏洞,光狠不够,一个只杀人的镖人只会让人怕,不会让人敬!
要成为第一镖人,还得有侠义!
楚尘走了过去。
说书人正讲到“那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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