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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第96章(第3节)

按规矩离开现在这户人家,才需要调解。

像你们家孩子这情况,案子清清楚楚,拦路 ** 、欺负人弱小的,法律上写得明明白白!”

沈援朝前世在四合院里听过不少谅解书的事,可真到了五十年代,他才明白——谅解书说的是刑事案件里,嫌疑人或被告人要是赔了钱、道了歉、取得受害者谅解,双方能签的和解协议。

这规矩是1980年后才有的。

五十年代那会儿,只有民事和解证书、调解书这类文件,跟谅解书根本不是一回事。

换句话说,1950年压根没人知道什么叫谅解书。

事实上,孩子拦路抢小鞭,本来不算大事。

换派出所和街道办的同志来了,顶多当鸡毛蒜皮调解几句就完了。

但这事儿有个不同——沈援朝是烈属,虽说还没查清是哪一家的,但已经确定他是那三户之一,不管哪一户,都是满门忠烈那种。

烈属叫人欺负了,绝不能轻拿轻放。

再说,冯平看明白了,刘慧珍就是个性子软的憨包,再怎么使劲长大,也斗不过这一院子的禽兽。

想让小援朝在院子里安安稳稳过日子,必须立威。

所以冯平直接下狠手,把案子立了。

阎埠贵和刘海中两家人彻底懵了。

刘光福吓得哇哇哭:“我不去少管所!我不去少管所!”

没一会儿,南锣鼓巷的张所长和郑朝阳腰里别着驳壳枪,穿着深蓝制服,大步流星进了四合院。

冯平三两句把案子

“当时就小援朝一个人在那儿,要不是我赶到,他肯定得被抢,说不定还得挨打。

这事儿影响太坏了!

郑朝阳,小援朝的身份你也清楚。

按章程办。”

“哎,小援朝到底是啥身份啊?”

“就是啊,不是说是普通弃婴吗?”

“该不会查出什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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