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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制度化建设(第2节)

六月十八号上午九点,常务会。

会议室里坐了十一个人,赵德明坐在主位,李铮坐在他右手边。

方志明、黄卫东、张秀芳、孙国庆、苏文斌、马永强,加上吕志军和三个乡镇负责人。

每人面前放着一份制度文件,九页,装订整齐。

李铮没有念稿子,直接说:“这份制度的核心就一句话,评论区收到的每一条留言,必须有人接、有人办、有人查、有人回。不管谁当县长,不管哪个局长换了人,这套流程不变。今天开会,就是让大家提意见,能改的改,该补的补。但有一条底线,制度不能留口子。”

张秀芳第一个发言,她翻到第三页,指着“限时办理标准”那一条:“李县长,紧急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分类标准是不是可以再细一些?比如涉及安全隐患的算紧急,涉及政策咨询的算一般。目前这个分类有点粗,基层执行的时候容易扯皮。”

李铮点头:“这条合理。小军记下来,加一个附件,列出紧急事项的具体情形清单。”

方志明接着说:“第五页的'结果反馈公示',要求所有办结事项在政府网站和短视频平台同步公示。住建局的一些工程类事项周期长,中间可能有变数,能不能改成'阶段性公示'?”

“可以。工程类事项按节点公示进度,但最终结果必须公示,不能含糊。”

两个合理意见过去了,气氛还算正常。

第三个发言的是马永强。他清了清嗓子,翻到第七页。

“李县长,我看了问责条款。超时未办结,第一次书面提醒,第二次全县通报,第三次启动问责。我觉得这个梯度有点紧。基层工作复杂,有些事不是不想办,是客观条件限制办不了。能不能加一条'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办结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延期'?”

会议室里安静了,

几个人的目光同时落在李铮脸上。

李铮看着马永强:“马局长,你说的'客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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