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
她站在那里,看着萧易,整个人像是被定住了一样。
“你……”
从小到大,她听过无数恭维的话。
有人说她漂亮,有人说她聪明,有人说她手段了得。
但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
“我已经爱你了。”
说这话的人,
还是曾经她欺辱过无数次,谩骂过无数次,在她眼里不值一提的狗奴才。
萧易看着她愣神的样子,他拱了拱手,温柔道:
“林姑娘,天色不早了,早些回去吧,七日后的诗会,我会准时到的。”
说白了,这一百两银子,活该我赚啊!
除了我,谁能服务得这么到位?
他知道这女人,对王宛之并没有表面上那般友好,这次花钱让他演戏,估计也是想要让王大小姐不如意。
当然,也可能是为了給她哥林枫让道。
以往他被聘为‘舔狗’,苦哈哈地跟在王宛之屁股后面,以肉体凡身死命拦着金陵公子,现在自己这个麻烦消失,林枫也终于可以上位了。
不过,这些都与自己无关。
他只需做好临走前的最后一单,就彻底解放了。
说完,萧易拿起书香,侧身绕过她,走进了夜色里。
林晚晴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一动不动。
风吹过,她的裙摆轻轻晃动。
良久,她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很烫很烫,轻声喃喃着,
“想要我爱你,想要你发财……”
他……
他究竟是真心的,还是为了讨她欢心?
难道……难道他一直以来,喜欢的是自己?
而当了王宛之三年舔狗,只不过是一个幌子,就是为了能够靠近她,能够多和她见见面、说说话吗……
可是……可是自己明明那样对他,那样羞辱过他,她还喜欢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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