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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正午行刑(第2节)

菜市口是一大片空闲地,空闲地北头,有一个高土台子。平时国君发布政令,公审,杀人,或者有什么庆祝活动,大都在这举行。土台子两边,各有一道东西走向的横向砖墙,用来贴文告,像是高台子的拱卫。土台子下面,早早站满了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黄发垂髫,像过节似的怡然自乐,纷纷谈论着杀大司徒曹商的事情。

“真该千刀万剐!”

“我们连饭都吃不饱!”

“贪污的钱几代都花不完有啥用!”

古代很早就重视了对行政人员的整治和管理,诸侯国大都严厉制裁渎职、贪污行为。史载,夏朝时期,就颁布了关于制裁渎职、贪污犯罪的法令。到了殷商时期,砍头在《尚书·吕刑》和面部刺字、断足、割鼻以及宫刑,一起成为最早的五刑。古代所说的枭首或弃市其实也都是斩首,只不过枭首指斩首后把人头悬挂在高竿上示众,弃市指将囚犯在闹市处死。弃市处罚程度比凌迟轻,而比绞刑重。战国时期的秦国法令最严,弱国宋执行斩刑。

古时候处决死刑犯,一般选在午时三刻,这主要是迷信观念所致。行刑时间一般都选在白天,即便是夜间,也要等到天亮以后才动手。古代一昼夜划为十二个时辰,十二个时辰分为一百刻,午时三刻将近正午十二点。太阳挂在天空中央,地面上阴影最短,这在当时人看来,正午是一天中“阳气”最盛的时候。古人一直认为杀人属于“阴事”。无论被杀的人是否罪有应得,他的鬼魂总是会来纠缠的。作出判决的法官、监斩的官员、行刑的刽子手,害怕受到鬼魂的纠缠,所以在阳气最盛的时候行刑。古人认为,阳气可以压抑住鬼魂,使他们不敢出现。这应该是习惯上“午时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斩曹商这天的巳时,身穿荷甲(类似现代的马甲)的狱卒,把曹商从囹圄中推出来,把他押进囚笼里。曹商头颅被卡在囚笼圆口里,长发蓬乱,脸色蜡黄,隔着囚笼的栅栏,能看到他棉裤裤筒,滴着黄色水珠,使得囚车两边持红缨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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