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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渗透(第2节)

会于本月早些时候通过了《神经技术振兴特别法》。这部法律的措辞比新坡的法案更激进:它明确将神经技术列为“国家战略技术”,给予最高级别的政策扶持和财政保障;设立总统直属的“神经技术振兴委员会”,由总裁亲自担任委员长,成员包括科技部、产业部、教育部、卫生福祉部等七个部门的部长;对神经技术企业免除五年全部企业所得税,之后四年减半;允许在指定经济特区内设立“神经技术规制沙盒”——在沙盒内,企业可以申请临时豁免部分监管条款,前提是提供充分的受试者知情同意和定期的安全数据上报。且全体数据仅能在本国信息中心存储,不得出境。法案中有一段被外交简报的编者用黄色高亮标出:“规制沙盒内完成临床验证的产品,其安全数据可作为正式注册审批的支撑材料——无论该产品是否已在沙盒外完成独立的上市前临床验证。”

赵豫章在这段话旁边用铅笔写了两个字,字体很轻,像是怕印到下一页——“谁验证?”他没有继续展开。因为他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不在韩国的法案文本里,而在未来几年后第一批从沙盒走出来的产品的长期跟踪数据里。而那个数据,现在还没有被任何人采集。

第三份文件是关于以列的。以列议会于上个月通过了一项更为简洁的立法——《神经接口技术促进与监管平衡法》。这部法律的篇幅只有前两部的三分之一,但条款的密集程度更高。它同时做了两件事:一方面,将侵入式神经接口列为“国家优先研发领域”,给予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人才引进特别通道;另一方面,建立了国内首个强制性神经接口术后登记数据库——所有在以列境内进行的侵入式神经接口手术,无论医疗机构性质如何,都必须在术后一个月内将受试者信息录入国家登记系统。法案附带的实施说明中特别注明:“登记数据不对外公开,仅用于卫生部的内部安全监测和长期流行病学分析。”

赵豫章在这段旁边画了双线。双线在纸面上很轻,但很直。以色列在“促进”和“监管”之间划了一条清晰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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