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进了酱油、盐还加了一点家里做的酱,顺便把仅剩的一点生姜放了进去。
这些香料还是以前买的,闹灾荒后一直放在家里,也没派上什么用场。
搅匀后,陆云华盖上锅盖,蹲在灶台底下满满加了一把柴火。
孙三钱和孙晓晓目不转睛站在灶台旁边,看着陆云华的动作。
两人心里都打着鼓,却不敢说话。
村里做肉一般都是煮,加点盐煮一大锅,再切成小块吃了。
讲究点的人家煮完了切成小块再炒一下,也是加点盐就完了。
像陆云华这样又加酱油又加大酱的方法,兄妹两人还是第一次见。
孙晓晓咽了眼口水,忍不住问道:“娘,这是做盐煮肉吗?”
“不是,等一柱香你就知道了。”陆云华神秘摇头。
一柱香时间眨眼就过去,锅里飘出一股奇特的香味。
陆云华揭开锅盖,原本白花花的猪肉变成了黑红颜色,配上浓郁的香味,看的人胃口大开。
陆云华也不着急,从碗柜里掏出两个没吃完的馒头,这些是她昨天带回来的。
她把馒头切开,在锅上热了一下,随即捞出两块肉放在砧板上,用刀一点点剁碎。
刚出锅的肉带着汁水,刀一切开香味直往鼻子里钻,馋的孙三钱狠狠咽了一口口水。
陆云华熟练把肉块夹进馒头里,顺便再浇上一勺锅里的卤汁,这才递给儿女们:“尝尝。”
两人一个拿着一个馍,小心翼翼咬了一口,随即大口大口吃了起来:“香!太香了,娘,这肉真好吃,比盐煮肉好吃多了!”
孙晓晓也忍不住道:“这样吃肉一点也不腻,真好吃。”
“这叫肉夹馍,我只学了个皮毛,家里料也不够,等我赚了钱买点香料加进去,味道更好吃。”陆云华手指捻起一块碎肉丢进嘴里,香甜的口感软乎乎的,跟她中午吃的猪脚饭味道又三分相似。
有这三分,已经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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