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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九章:论如何操纵法院判决(求月票)(第1节)

首先:

陪审团:只裁事实——是否有罪(Verdict)

法官:专管法律与量刑(多久、罚款、缓刑)

所以,陪审团很重要。

那么陪审团是如何产生的呢?

由法院行政部门,法庭书记员、陪审团专员,从随机抽候选池,然后法庭当庭筛选。

筛选最高决策者、总负责人是法官。

法官:先统一提问基础问题;州法院常允许律师补充提问,但全程法官管控时长、禁止诱导性提问,唯一拥有“最终剔除决定权”。

双方律师提出「有因回避(Challenge for Cause)」,只是申请,审核理由是否成立,法官说了算。

只要法官认定此人存在偏见,利害关系、无法履职,直接剔除,无次数上限。

至于陪审团成员,依据《美国法典》28 .C.§1865,联邦法院统一要求,各州标准基本一致。

身份:必须是美国公民,外国人无资格。

年龄:年满18周岁。

居住:在本司法辖区连续居住满1年。

语言:能流利读、写、听懂英语,无法沟通直接排除。

身心能力:无严重精神/生理缺陷,可全程参与庭审、听懂证据、理性评议。

犯罪记录:轻罪、已恢复民权的重罪犯可担任陪审员。

无学历、财产门槛:不要求高学历,有钱、有工作,随机抽取保证社区多元代表性。

简单总结:美国人,活的。

做爱之后,睡觉之前,索菲亚给马丁说了下一些人权组织是如何操纵一个案件的。

选举都能操纵,一些案件就更能操纵了。

“首先,游说‘法庭书记员“陪审团专员’这些人。”

“这不就是买通吗?”马丁撇撇嘴。

“不,是游说,不要说的那么肮脏,从法律层面来说,都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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