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出戏唱成那个调子。”
“那六哥的意思是……”
“主动出击。”郑耀先从腰间抽出了那把勃朗宁手枪,拉了一下枪栓,子弹上膛的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清脆,“在他们动手之前,我们先动手。快、准、狠,三分钟之内全部解决,不给任何人反应的时间,也不给王田木表演的机会。”
赵简之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就像一只终于被松开链子的猎犬。
“六哥,兄弟们等这句话好久了!”
“叫上宋孝安,带八个人。”郑耀先快速下达命令,“分成三组。第一组四个人,从东边弄堂口正面推进,把他们往巷子深处赶。第二组三个人,提前从屋顶绕到弄堂另一头,堵住退路。第三组由我和你带头,从南边小巷直接切入,解决掉那十五个人。”
“装备呢?”
“汤姆逊太招摇了,用手枪和匕首。”郑耀先想了想,又补充道,“带上两根铁管,套在袖子里。遇到没带枪的,能不开枪就不开枪,用棍子打晕拖走。声动越小越好。”
“明白!”
十分钟之后,三组人马已经各就各位。
郑耀先和赵简之蹲在南边小巷一栋石库门房子的墙根下,透过一扇半开的木门缝隙,可以清楚地看到对面那群伪装成黄包车夫和修鞋匠的青帮打手,
这些人大多二十出头,面黄肌瘦,一看就是码头上混饭吃的底层混子。他们蹲在墙角抽着劣质香烟,有的打着哈欠,有的东张西望,紧张得像一群即将被送进屠宰场的羊。
郑耀先在心里做了一个冷酷的判断:这些人不过是王田木花钱雇来的炮灰,上不了台面,也成不了气候。真正危险的,是藏在暗处操控他们的调查科行动人员。
“简之。”他压低声音,“你看到那个修鞋摊子后面蹲着的瘦高个了吗?穿灰色长衫的那个。”
赵简之眯眼看了看:“看到了。那家伙不像混混,手一直插在长衫里面,估计藏着枪。”
“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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