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拿去玩。”
最后三个字说得很轻,像真的不在乎。
陆静弋站起来。
他比陆烬野的肩架子更宽,要动起手来,两个人难分伯仲。
“你认识她多久?”
陆烬野没答。
陆静弋替他说:“不过四五年,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不叫沈清予。”
陆烬野的眼角跳了一下。
“你趁我成植物人的时候娶了她。现在问我为什么不放手?”陆静弋的声音没有起伏,像在陈述一份病历,“我从来没有放过手。”
陆烬野看着他,太荒谬了。
他在商场里听过无数种攻心的话术,这一套算不上高明——先编一个旧相识的故事,再暗示自己才是受害者,最后让他自乱阵脚。
这种心理战他见得太多了,只不过这次赌注是沈清予。
她有胆子把自己当替身?
“你觉得我会信?”
“你信不信,跟我没有关系。”
陆静弋转身走了。皮鞋声在走廊里渐渐远去。
陆烬野站在原地站了片刻。他当然不信。
沈清予追了他两年,带她回家那天她哭得一塌糊涂,求他永远在一起。
如果她早就认识陆静弋,为什么从没提过?
但他那句话说得太笃定了。
“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不叫沈清予。”
她以前叫什么?他没问过。
她为什么改名字?他也没问过。
他忽然发现自己能回忆起她做的每一道菜的味道,却想不起她什么时候改的名字。
越想越不安。
手机震了一下,是老管家的电话,那张被姜达弄不见的储存卡终于找到了,是在花瓶里被浸泡过,老管家已经拜托陈秘书找业内人修了,今天刚送回来。
“放我书房。我现在回去。”
陆宅很安静,书房只亮了一盏台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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