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上下,就是个正常人的水准。
可仅仅三天工夫,靠着捡 ,他的属性涨了一大截。
“才背了三天尸,别的不提,光这寿命就多了三十二天,光想想就让人兴奋。”
“背尸兵,真是个好差事啊。”
“不用上去跟人拼命,只管收拾战场就行。”
“我算是来对地方了。”
“要是能一直这么背下去,一直捡属性,我是不是能一直活下去,不死不灭?”
“再说,等力量、速度、体质全破了一千,那又会是怎么个光景?”
对以后的日子,赵枫心里满是盼头。
背尸兵——这在大秦军中是不少想杀敌立功的锐士最瞧不上的活计。
但赵枫不一样,他是大秦境内的百姓,刚满十四岁,正赶上征召。
官府一纸令下来,他根本违抗不了。
不听话就得下大狱,搞不好还会被罚成苦役,发配到北疆去修长城,家里人也要跟着遭殃。
为了不进牢房,为了不连累娘和妹妹,他没得选。
四个多月前,赵枫到了蓝田大营。
熬了一个月的新兵操练后,他被分到了后勤军侯营,专管打扫战场,说白了就是背尸兵。
背尸?
头一个念头就是晦气。
一开始知道被分到这个差事,赵枫心里也挺嫌弃的。
可转念一想,不用正面对上敌人,能保住小命,他就立马喜欢上了。
从后世重生过来的他,心里清清楚楚,这个世道有多残酷。
眼下正是大秦扫灭六国的起始点啊。
这一场吞并天下的征战,不知道要死多少人,也不知道有多少性命要搭进去。
枫官拜爵?赵枫压根没那念头。
他只想在军营里挨过这两年,然后就回家去。
正文
老妈和妹妹那两张脸,每次想起来赵枫心里都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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