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道皱起了眉,立刻上前将人拦住。
“你干嘛?”
他语气不善,甚至带着些警告的意味,可王狗剩一抬头,冲他咧嘴笑:
“叔,您忘了,是您找人说媒,说只要一袋粮食,就把大凤嫁了!”
他把肩上的麻袋往陈明道面前一放:
“瞧,粮食,满满一袋,五十斤,都是上好的精米!”
精米就是抛光过的米,一般都是讲究的城里人才吃得起。那米亮晶晶的,跟宝石一样,煮出来也是白白的,一颗一颗的,粒粒分明。
口感香甜,比糙米好吃,也比糙米贵。
“为了这米,我可是费了好大的功夫,特意找村里支的钱,上城里买的,够有诚意吧!”
陈明道心里一涩,他终于想起上辈子是怎么熬过这贫穷的。
嫁女儿!
没有田地,山里开点地,种好了,村里人还来偷。
就因为,他只有女儿,没有儿子,所有人都欺负他!
日子实在是熬不下去了,没有办法,才不得已想把大的女儿嫁出去。
一来能让女儿有口饭吃,二来也能让这一家子活命。
可是这王狗剩,好吃懒做,动不动就打骂人,就是因为秉性不好,才沦为老光棍的。
不然在这个“越穷越光荣”的年代,是个好人,怎么可能没人嫁?
偏偏上辈子,陈明道为了这一袋五十斤米,把大凤卖了。
他作孽呀!
不怪女儿恨他,大凤才十五岁,正是在父母跟前撒娇的年纪,却被嫁给一个糟糕的老光棍,过一辈子暗无天日的苦日子。
换谁,谁不恨?
想到此处,陈明道恨不得扇自己一巴掌。
满腔的愤懑,只能化作一个字,脱口而出:
“滚!”
陈明道双腿打开,一个“大”字站在王狗剩面前,居高临下,沉声低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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