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
不知道对方来意,叫男人接待,肯定比叫女人接待要好。
这是刘小华,下意识的逻辑。
此时的侯大,在陈家,也算是能说得上话,做得了主的。
十六年,衣食无忧,他的身高长到了一米七三,身材匀称,再不是小时候那种皮包骨的样子。
过了三十岁,脸开始发腮,原来有点儿尖嘴猴腮的,突然就脸型饱满,一副正气浩然的样子。
要是穿身立领,脸孔板起来,还有几分老干部的感觉。
他说是勘探环境,实际就是天太热,跑河里抓鱼摸虾来了。
贾母命令刘小华:
“去,叫他过来!”
她以为侯大就是陈明道,看年龄,看身高,估计错不了。
她没见过陈明道,贾思文没见过陈思瀚,偏偏母子俩还不一起来。
贾母话音刚落,就见侯大从水里钻出来,用力甩了甩头。
水珠四散,在阳光照耀下,泛起一圈银光。
被银光包围着的,是一片古铜色的皮肤。
侯大裸露着上身,下身的长裤挽起,裤腿堆叠在大腿处,露出结实流畅的肌肉线条。
虽然隔着很远,但贾母刚好是老花眼,看得很清楚。
“算了,我自己过去!”
贾母突然改了主意,带着保镖,拎着箱子,朝着河边走去。
“真是个怪人!”
刘小华小声嘀咕着,从始至终,他也没想过要跑去帮忙叫侯大。
他跑了,这么大两锅饭,有人往锅里扔东西怎么办?
贾母一步一步,朝着河边走去。
风,从河那边吹来,带着水气,也带着凉意。
若是闲暇时,来河边走一走,倒也是不错的享受。
这四处都是荒山,唯独河边绿意盎然。临近河水的悬崖峭壁上,还有鲜花在绽放。
“妈的,又是鲤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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