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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九章仙人治下的时代(第5节)

宰相潘君不用猜大概也知道是谁,这个时间段剑仙已经死了。

云东城中各处都立着一块石碑,高10米宽五米,上边刻有密密麻麻的文字。

两人站在石碑前,仰着头看着上边的文字。

通过清玄的点拨,宰相潘君只是愣了一下,便看懂了上边的文字。

【民法】【刑法】【未成年保护法】【商法】【行政法】……

一整面下来全部都是法律法规,有的写的异常详细,有的则极其简略。

取名方式很有现代风格,但内容却因地制宜的进行了改造。

比如刑法,其中对于正当防卫的定义就比现代宽松得多,并且写的异常简略。

无罪防卫包括并不限于持械强闯民宅者,强抢妇女儿童者,强奸者,持械歹徒等等。

宰相潘君看到不由的发出疑惑道:“法律如此简单,难道就不怕有人利用法律杀人吗?比如这强闯民宅,邻里矛盾经常有,如果杀人合法那岂不是会平白添上许多案件?”

邻里矛盾是最容易吵架斗殴,如果有一方故意惹恼另一方,一旦对方拿着武器走进家门,被杀的也只能怪自己。

在宰相潘君看来非常不合理,法律不应该以惩戒为目的,更不能成为普通人杀人的手段。

“放现代确实如此,但这是一个农耕社会。人心没那么复杂,比起程序正义,这里更注重结果,也注重人心。”

清玄微笑反问道:“律法设计的越严,条件越多,说明上位者不需要百姓怎么做。而仙人喜欢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种事情自然条件简单明了。”

“而且不要忘了,在这个社会里持械相当于持枪。”

宰相潘君稍加思考,最终点头认同。

在农耕社会确实不能要求,像现代一样严密的法治体系。先不说适不适合,就执法部门不一定能够有这么高的素质。

法治不是拿一本书摆在那里,更不是喊口号。而是需要进行一个体制化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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